設計施工有何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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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室內裝修黑洞】建築師開業就不能施工?二字之差,建築師公會在法規裡面挖了好多洞!考出來也沒什麼用的室內設計證照



在室內裝修產業中,許多從業者辛苦考取證照,卻往往在實務中發現法律條文與標案現狀存在巨大的「資訊差」。究竟為什麼考了室內設計證照,在大型標案中依然難以撼動建築師的地位?為什麼有些人能靠證照「不愁吃穿」?

今天我們從法規權力角力與商業模式的角度,深度拆解室內裝修設計與施工的真實遊戲規則。

一、 誰有資格做設計?只有兩條路

根據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》第15條至第17條,專業技術人員被明確分為「設計」與「施工」兩大類

如果你想成為合法的專業設計技術人員,全台灣只有兩條路

  1. 領有建築師證書者
  2. 持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(以上)技術士證並參加內政部辦理的 21 小時講習結業 。

這就是所謂的「特許行業」,沒有這張入門票,你的技術再好,在法律上都無法獨立執業。

二、 法規黑洞:消失的「開業」二字

這是在教學中經常被忽略、卻最關鍵的魔鬼細節。請看以下兩條法規的微妙衝突

  • 第 5 條:規定「開業建築師」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,營造業得從事施工業務 。
  • 第 17 條:規定「建築師」具備施工技術人員資格 。

差異點在於「開業」二字 。如果你考上建築師並「開業」,受限於建築師法,你通常只能做設計,不能直接施工 。但如果你擁有建築師資格卻「不開業」,你反而同時具備設計與施工的法定身分

最完美的職業戰略解法是什麼?那就是考取建築師執照後,同時補上室內裝修證照,這才能真正做到「天下無敵」,設計與施工全面通吃

三、 為什麼公共工程標案總是建築師在標?

很多室內設計技術士會抱怨,為什麼考過證照、上完講習,大型標案還是標不到?原因很現實:建築師具備「監造權」,而一般的室內設計技術士卻不具備這項法定權利 。這也是建築師公會在法規角力中,為自身築起的強大屏障 。


結語:專業不只是技術,更是對規則的掌握

在室內裝修產業,懂設計是基礎,懂施工是獲利,而懂法規與商業布局,才是真正的長久生存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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